□李秋霞 廖明明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此举措宛如响亮号令,于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纠治的征途中,再度拧紧党政机关节俭的“制度阀”,意义重大且深远。各级党政机关当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的敬畏之心“过紧日子”,为百姓谋“好日子”。
以制度为纲,筑牢节约之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新修订的《条例》与时俱进完善各项规定,针对当前党政机关在经费使用、公务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规范,划出底线。例如,在经费管理方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必须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的支出安排,从而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不必要的浪费;政府采购中,对采购程序、标准等进行严格规范,防止超标准采购等行为。通过完善制度,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让节约有章可循,浪费无机可乘,筑牢了反对浪费的坚实堤坝。
以行动为要,践行节约之举。“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政机关要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国内差旅需严格审批,剔除无实质内容的活动;公务接待依标执行,避免超规格铺张;会议布置力求简朴,拒绝豪华排场。各级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制度,戒除奢侈浪费,严禁建设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将节约行动转化成为人民谋福祉、为发展添动力的实际成效。
以引领为责,营造节约之风。“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党政机关是全社会行为和道德风尚的标杆。党政机关带头切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能够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促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节约俭朴观念,以此带动广大群众提升节约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让勤俭节约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让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聚起强大精神力量。
(作者单位分别为石城县小松镇人民政府、石城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