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说如果当月月底被公司辞退而停保,次月月初进行失业登记并且通过,那么他的职工医保是从通过失业登记的那个月代缴还是通过后的下个月才开始代缴呢?
针对该网友的疑问,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章贡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细则》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赣州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8.8%的费率、按月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生效时间以失业保险向医保部门申报为准。
(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