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钟炳文、张志诚、温珍梅,系赣州玖点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赣州玖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赣州玖点商贸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上述两公司的公章长期掌握在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黄承忠手中,且黄承忠存在不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超越权限进行盖章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特发布如下声明:
如有任何需要使用赣州玖点商贸有限公司、赣州玖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施工、买卖等,请相关人员尽到审查义务,需查看该事项是否经过了赣州玖点商贸有限公司、赣州玖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表决通过,且必须当面见到全体股东才能确定相关股东会决议的真实性。否则黄承忠超越权限的盖章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相关人员您自身权益也将受到损害,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与声明人及赣州玖点商贸有限公司、赣州玖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炳文 张志诚 温珍梅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