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温强强)“没想到案款这么快就被追回来了,多亏你们的鼎力相助,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上犹县某企业代表何某来到上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上犹某电子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加工、销售业务。经朋友介绍,为东莞某电子公司加工小型变压器。2023年7月29日,经双方结算,东莞某电子公司需向上犹某电子公司支付加工产品加工费57913.06元,均包含应缴纳的增值税。结算后,上犹某电子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东莞某电子公司,但东莞某电子公司支付完3000元加工费后就不再支付。上犹某电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上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东莞某电子公司十五日内清偿上犹某电子公司加工费54913.06元。因东莞某电子公司迟迟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上犹某电子公司向上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东莞某电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经营困难为由,多次拖延,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查询并未发现东莞某电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指明利弊,并充分向其释明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积极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该案的顺利执行,只是上犹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该院将持续聚焦中小企业的发展难题,以“一站式”服务缩短执行周期,以“保姆式”服务提高执行力度,以“集约式”服务提高执行质效,用法治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