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欢欢 钟玉萍)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撤回起诉。
被告胡某于2019年在原告黄某店里购买钢材建房,由于被告胡某当时资金紧张,便写下欠条,约定年底将货款付清。约定期限届满后,原告黄某多次向被告胡某催要货款,被告胡某仍未付款,原告黄某无奈只能将其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考虑到争议标的较小,且原、被告对欠款事实均无异议,为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调解员主动出击,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释法析理。最终,被告主动将欠款带至法院支付给原告,原告当场提交撤诉申请书,并表示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至此,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