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子仪)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武阳法庭通过委派特邀调解员并协调乡镇、村委参与的联动解纷机制,诉前化解了一起长期侵占土地经营果园的侵权责任纠纷。通过多方努力,原告、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部分赔偿金,实质性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矛盾。
2000年,谢某通过租赁取得辖区某农场200亩土地的经营使用权。然而,自2008年以来,赖某在未经谢某的许可下,擅自在谢某承包的土地上占用6.41亩土地种植脐橙。此后十几年间,谢某多次与赖某交涉,要求赖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支付土地租金,赖某都以其与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协议为由,拒绝恢复土地原状或支付租金。谢某遂于2024年诉至瑞金市人民法院,要求赖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原告租金损失3万余元。
接案后,武阳法庭法官立即向该镇政府及村委会等详细了解案涉土地权属情况。经过了解,之所以原告、被告纠纷持续长达十几年,系该果园原为国有农场,后国有农场退出后,各村村民在该农场进行了耕种,导致对涉案土地权属存在不同认识。此外,原告主张恢复土地原状意味着要砍伐脐橙树,为减少损失,化解矛盾,法官在委派给调解员邹明生对该案进行调解的同时,多次联系乡镇及村委会干部一并参与调解,充分向双方当事人明确果园权属性质,并实地勘察涉案果园现场。
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赔偿租金损失并当场履行部分,原告同意被告继续经营至租赁期满。该起纠纷通过多方调解最终妥善处理,实现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的双重效果,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