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歉 信
本人李跃华,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不具备捕捞资格的情况下,到赣江流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因犯非法捕捞罪已受到刑事处罚,对于自己的错误行为我深感后悔,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不再非法捕捞水产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致歉人:李跃华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