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 第十期行政处罚告知处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查处执法办案行为,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下列违法行为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将予以公告告知,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蓉江新区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逾期未提出申辩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

  2024年11月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法治
   第04版:专题
小所发挥大作用
“米茶夜话”话出新风尚
长条凳上听民声 同心圆里汇民意
图片新闻
扣押物品招领公告
注销公告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 第十期行政处罚告知处理公告
全南发出首份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
寻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综合信息
遗失声明
近期部分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推介